2015年5月以来,湘潭市人民检察院创新预防机制和工作方法,联合湘潭市民政局共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预防调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促使湘潭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管理的通知》,对规范农村五保供养工作起到了良好效果。
联合调研发现问题
2015年5月12日,湘潭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湘潭市民政局共同成立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专项预防调研领导小组,调查民生资金管理及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职务犯罪隐患。
两级检察机关、民政部门对五个县市区63个乡镇81家敬老院的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很快,通过实地走访、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核对数据、问卷调查等,调研小组发现,敬老院存在财务核算业务范围不规范、收入管理机制不健全、资金管理存漏洞、费用缺乏监管等问题。
在调查过程中,他们发现了乡镇民政所存在五保户死亡申报不及时的问题,有的五保对象死亡后1-2年仍在发放五保供养资金,导致国家资金流失。另据湘潭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刘向军介绍,由于国家财政没有把五保户死亡安葬费列入预算,2014年以前湘潭对农村五保对象死亡安葬费一直以2008年潭政发6号文件 “按五保供养对象一年供养经费标准安排丧葬费用”执行。
检察建议引市长批示
针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2015年10月14日,湘潭市检察院向湘潭市民政局正式出具潭检预建[2015]2号检察建议书,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权力约束;加强监督,加大问责和惩治、预防力度等。
调研报告和检察建议发出后引起湘潭市委、市政府重视,湘潭市市长胡伟林批示:“此项调研活动很有意义,既为政府决策提供了依据,又为老百姓办了实事,还提高了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2015年11月,湘潭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管理的通知》,加强了对农村敬老院管理。
■记者 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