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纪委通报了上海城建集团及其下属城建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党委、纪委不认真履行“两个责任”被查处,相关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欺骗组织受到严肃处理的典型案例。城建置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均被免职。
通报出来后,网上网下一片叫好声。类似的事情,在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业,以往并不鲜见。大多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原因想必大家都知道,内部程序是走了的,罪不罚众,很容易搪塞过去。但如今形势有很大的不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很严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以严厉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在如此语境下,董事长、总经理仍顶风违纪,动用公款组织16人前往安徽省九华山、黄山旅游三天,在组织调查期间,竟编造谎言欺骗组织,企图蒙混过关,这样混账且糊涂的董事长、总经理,撤了活该。
正如通报指出的,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也许在这些人看来,早就是耳边风了,他们真正信奉的,应该是权力不用、过期作废。否则怎么去理解,班子主要成员一致认可公款旅游呢?他们的职责之一,就是监管国有利益不被侵害,而不是滥用职权,把公款旅游当成少数人的“福利”。应该说,他们的行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这就不难理解,中央制订八项规定、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必要性了。相关部门与人员,应该从这件事中吸取教训,从而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警钟长鸣。否则,不管是对本案涉及到的董事长、总经理诸人,还是对社会,都是一个悲剧。 ■吴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