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土公字(2015)01号
根据湖南省邵东县人民法院
(2014)邵东执字第759-2号裁
定书和第759-2号协助执行通
知书的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报经邵阳县人民政府批准,现
将被执行人宋敏所具有的邵国
用(2013)000074号、(2013)00
0076号土地使用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邵阳县国土资源局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