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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0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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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政府将筹建法律顾问“智库”

    本报12月6日讯 “以前的政府法律顾问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顾而不问的现象,管理考核也未成体系。”今日,长沙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政府涉法事务越来越多,行政机关需要专业法律人士提供法律服务,11月26日《长沙市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发布后,将提高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质量,推进依法行政。

    “5月1日新的行政讼诉法执行后,因受案范围拓宽、起诉即受理立案、行政复议时,复议机构也可能成为被告等因素影响下,民告官案件数倍增长。”湖南成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艾超表示,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需要更加注意行政合法性。“《办法》基本上对政府法律顾问的聘请与管理做了规范,如采取什么样的形式?怎么选定顾问?其权利义务、考评?”

    律师、专家担任法律顾问有三种情形:为市人民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法律顾问团、为行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常年法律顾问、为单项法律事项提供服务的专项法律顾问。“市政府法制办将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组建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机构库。行政机关再根据具体事务从库里挑选合适的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艾超说。

    “专家应具有法学副教授(或相当)以上职称,或者具有法学博士学位,近三年内未受过所在单位处分;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或者五年法律实务工作经验,本人和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长沙市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

    ■记者 张文杰 

    通讯员  吴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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