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生在“十一”黄金周期间的天价大虾事件,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近日表示,一只38元的虾就抵消掉了山东旅游局几个亿的广告效果,最痛心的是旅游部门,旅游部门想维护游客权益却没有相应职权。(10月22日《中国青年报》)
沸沸扬扬的青岛天价虾事件,至今仍是“余音绕梁”,只是没有悦耳动听的感觉。此一事件至少在两个行业范畴带来了深远的破坏力,且后患不可估量。一是旅游市场。李金早局长关于“一只38元的虾就抵消掉了山东旅游局几个亿的广告效果”的感慨,即对此而发。二是商业市场。消费者正当权益的被践踏,商业道德伦理的被强暴,在此一案件中显露无遗。而民众及管理部门心照不宣的是,这决非个案,也决非只有青岛存在……
李金早局长也看到了,“长期以来,旅游市场秩序失范已成千夫所指。相当一部分地方旅游市场乱象丛生,欺行霸市、垄断市场、非法经营、欺客宰客、强迫消费,有的甚至有黑恶势力渗透”。这不完全是旅游管理部门的责任,而是包括旅游部门在内的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以天价虾事件为例,欺客宰客、强迫消费等行为,管理职权属于工商、物价部门。恶意宰客伴随暴力威胁和人身伤害,应该是公安部门管的事。现实却是,相关职能部门不仅失职,还涉嫌渎职。恶意宰客者与消费者(游客)竟是在当地派出所内达成“调解”的。一只虾只是导火索,真正毁掉青岛诚信形象的,是政府职能部门的不作为。
青岛如此,全国各地也大抵如此,只是程度有别而已。其中,不乏地方保护与腐败寻租的阴影。监督机制的缺位,诚信体系的阙如,旅游市场的乱象丛生,是在必然之中。如若对症下药,政府的有所作为,首当其冲。李金早局长说的,“小马拉大车”成为旅游管理与旅游产业发展矛盾尴尬的现实写照,便暗含有建议与批评之意。10月10日,国内首支旅游警察队伍——三亚市公安局旅游警察支队挂牌成立,其是否真正发挥作用,关键在于其能否肩负起监管重任。奸商之所以泛滥,一是私心作祟,二是监管缺位,三是地方庇护……如果监管与诚信体系日趋完善,相信旅游市场将渐渐没有了奸商的立足之地。当然,这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本报评论员 吴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