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政策规定,现对下列逾期债务予以公告催收,请借款人及担保人立即向我行履行偿还欠款本息的义务。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主管部门、清算主体代位履行还款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本公告催收清单列明截止 2015年8月20日的本金余额,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另行计算。除特别注明外,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
联系电话:073184300231,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540号,邮政编码:410005。
特此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
2015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