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湖南天唯贸易有限公司、湖南
炎承贸易有限公司、胡长江:
我会受理(2014)长仲字第765
号的申请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望城支行与你司之间的借
款合同纠纷仲裁一案已作出裁
决。现依法向你送达裁决书。
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
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
视为送达。
本会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
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
中心20层。
联系电话:0731-84898620。
长沙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