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一位老大爷欠债200万三年没还,23日,债主追到其孙子校门口拉横幅讨债。(9月24日《杭州日报》)
债主到欠债人孙子的学校门口拉横幅讨债,虽然有点无奈,但影响了学校正常教育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给孩子的心灵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严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权益。
事情闹到如此地步,当地有关部门不可能不知道此事。如果有关部门工作主动一点,在听到相关信息后,主动做好相关当事人的工作,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让他们通过法律途径等解决。在得知他们要到学校门口去“逼债”的情况下,就应该及时组织公安、城管等部门加以阻止,防止把事情闹大。因此,不管怎么说,有关部门也有推卸不掉的责任。
孩子是无辜的,债主到欠债者孙子校门口讨债,说到底是无理取闹的不法行为,正如有关律师所说,“这种行为从社会道义上讲要谴责,从法律上讲更要制裁。”但是这种荒唐的闹剧为何一再上演,除了说明我们有的人法律意识还不强外,有关部门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社会矛盾调解机制,一旦出现了这样的矛盾,相关当事人不知道找谁去协调,也不知道如何解决,只得想出一些“土招”“绝招”去“胡闹”。
■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