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的“双十一”,湖南以16.1亿元的成交量,挤入全国网购大省排名前十。现进入到电商年末狂欢季的第7个年头,2015年的年末电商“狂欢季”又将有何种噱头出现?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发布《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互联网商家们的集中促销行为进行规范,并将于今年10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这意味着,2015年的“双十一”将会迎来更加严格的管控。
■记者 朱蓉
禁止
订金不退等规定
现象:2014年,部分电商平台开始推出“商品预售”的销售模式,即消费者先拍下订金,然后在指定时间段内付尾款后。然而,这一原本为了“人人都能买到便宜商品”的促销手段却饱受诟病。原因很简单,拍了订金却没来及付尾款的消费者的订金不能被退回,有的商品还不享受“7天无理由退换货”。
9月15日,记者在名为“和购”的家具旗舰店内看到,该店推出的双人床预售价为2998元,订金为99元。该店客服表示,如顾客拍下订金后未支付尾款,订金将不退回,“只能以支付完全部尾款后再申请退货形式进行。”不过,记者了解到,是否能够达成退货,最终也需商家同意。
规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采用格式等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等”排出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的不合理规定。
禁止
对附赠品不负责
现象:2014年的“双十一”,在长沙河西工作的小燕和闺蜜们进行了大量的护肤品“囤货计划”,最吸引她们的要数比平常多出数倍的大量赠品。不过,收到商品后,小燕并没有“捡了个大便宜”的感觉,“一些赠品还有两三个月就到期了,还有一些特价商品也是,感觉被欺骗。”当她与店家理论时,“赠品还在保质期且没有质量问题,不能退换”的回复让小燕只能吃个哑巴亏。
一名电商业内人士透露,一般特别优惠的价格,除了为了促销拉销量外,还有销库存等销售意图在里面,所以一些促销赠品可能存在保质期不会太长等问题,但基本不影响使用。
规定:商家在参与集中促销时所销售、附赠的商品都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不得销售、附赠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商品,对附赠的商品还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提供“三包”服务。
禁止
买好评,删差评
现象:在互联网电商平台中,“评价”与“水军”是不可言说之伤。有时一款商品即使拥有过万好评,依然会遇上“货不对板”的情况,一些“专职好评师”的评价下甚至公然贴图“招聘好评师,每天50元”。
面对大促,一些品牌为了拿下同品类销售前十,或者抢销量靠前的商品推荐位,采取刷单、刷好评等方式来走捷径。
规定:如天猫等电商平台商,应根据可查验的统计结果公布网络集中促销的成交量、成交额,不得对成交量、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也不能直接或间接为网络集中促销经营者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者虚假用户评价。
湖南反应
如遇不良销售行为
消费者可拨12315
9月15日,记者致电省工商部门12315投诉热线,该方表示,如果消费者在网络集中促销期间遇到与新规相悖的商家销售行为,可以拨打12315投诉,工商部门将根据具体情况对投诉案件进行处理。
而一些湖南本土电商平台、品牌商负责人也表示,新规实施后,将“有法必依”,按有关管理部门的要求维护互联网电商平台正常、有序交易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