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15日讯 教育部网站14日发布《教育部关于推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2016年实施招生单位(高校)自主划定本单位临床医学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考试科目等其他改革暂不进行,从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起,全面实施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记者 贺卫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