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开展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明确任务,是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创新。《意见》提出了试点的五项主要内容:一是赋予“两权”抵押融资功能。二是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三是建立抵押物处置机制。四是完善配套措施。五是加大扶持和协调配合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