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拍卖公告
我公司于2015年5月8日在《三湘都市报》刊登拍卖公告,定于2015年5月27日上午10时在湘潭市产权交易中心举行拍卖会,因故暂缓,现恢复拍卖,特此公告。拍卖标的:湘潭县易俗河镇金榕路金鹏小区住宅,层次为3-4/4,面积为224.90m2,房产证号:潭房权证湘潭县字第00054366号,评估价/起拍价为68.10万元,保证金为10万元。拍卖时间定于2015年8月18日上午10时,标的展示、咨询、报名和保证金缴纳时间截止至2015年8月17日。其它具体事项按原公告执行。
详见:www.rmfysszc.gov.cn、
www.hnae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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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三湘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