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行(以下简称“华融湘江衡阳分行”)与债权受让人(详见公告清单债权受让人一栏)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华融湘江衡阳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的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息、诉讼保全费等)依法转让给债权受让人。华融湘江衡阳分行特公告通知与该等债权有关的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下列债权已转让的事实。
债权受让人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债权受让人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