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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4月0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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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证明,折射“权力任性”
张贵峰

    “该怎么证明我妈是我妈!”北京市民陈先生一家三口准备出境旅游时,遭遇“窝火”的“奇葩”证明,4月8日《人民日报》撰文,批评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各种“奇葩”证明。

    “证明我妈是我妈”之类的证明,确实非常“奇葩”,但在现实生活中,又委实不是什么稀罕事。

    这除了政府部门之间存在缺乏互联互通的信息壁垒等客观技术原因之外,一言以蔽之的根源还在于,“奇葩”证明背后的政府权力依然相当“任性”,并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制约。

    一方面,设定设置各种“奇葩”证明的政府权力,并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制约。比如,许多“原本应由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相互核实”,理应是政府自身的义务,根本不该由公民“自我证明”的各种证明,却被相关政府部门简单任性地转嫁给了个人。

    另一方面,与各种“奇葩”证明密切相关的行政收费权力,同样也没有得到充分有效制约。一些公职部门之所以仍然热衷要求公民提供这样那样的证明,一个重要原因正在于,借此它们可以轻松地收取不菲的证明收费。

    这种背景下,要想根本解决“奇葩”证明泛滥问题,关键在于通过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确保“有权不任性”。一方面,要通过尽快制定《行政程序法》等法律,在事前源头上对权力部门任性滥设各种“奇葩”证明以及借此敛财的行为,进行严格明确的法律制约,使之不能“任性”;另一方面,也要通过健全完善相关惩戒措施,在事后强化对此类滥设“奇葩”证明和敛财行为的问责追责力度,使之不敢“任性”。■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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