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湖南
腾顺律师事务所已决定向登记
机关申请注销,现公告如下:
一、自公告有效期满之日起,
本所全面停止执业,所内所有
证件、印章、资料全部失效。
二、湖南腾顺律师事务所已成
立清算组,请债权人在登报之
日起3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
权。逾期,责任自负。
三、公告有效期与申报期一致。
联系人:黄立群15200660668
湖南腾顺律师事务所
201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