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因原湖南世达公司高管王汉青、尹响、陈宇洪等人,利用其职务便利,伪造湖南世达公司《董事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并骗取湖南省商务厅批文以及湖南省工商局工商登记,非法侵占本人在湖南世达公司97.33%的合法股权。该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审结,现(2014)湘高法民三终字第14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该生效判决从法律上确认了本人对湖南世达公司97.33%股权的所有权以及本人在湖南世达公司的绝对控股大股东身份。王汉青、尹响等人以及与其串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彩通控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萧绍彰均因涉嫌构成职务侵占罪,由湖南省公安厅侦查并移送长沙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为维护本人合法财产权益,特此声明如下:
以下被王汉青、尹响等人在实施的上述职务侵占犯罪行为期间转移至相关关联公司的相关土地不得再次转让,否则本人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涉案土地基本情况为:长沙市世兴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两块,地号分别为0108030019、0108030027,权证号分别为长国用(2007)第015087号、长国用(2007)第015088号;湖南汇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名下土地一块,地号为0108030018,权证号为:长国用(2004)第014148号。以上土地均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黎托乡。
特此声明告知。
湖南世达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长
David Wang Lee Chen 陈万里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