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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仲裁委公告 龙加林、雷郴灵: 本会受理的[2015]长仲字第 132号申请人长沙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芙蓉支行与你们之 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 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 副本、举证通知书、仲裁员名 册等有关材料,请你们在本公 告刊登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 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你们 选定仲裁员期限、答辩期、举 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7日、 15日、30日内。申请人选定黎 菊云担任本案仲裁员,如你们 未在法定期限内共同选定仲裁 员,双方亦未在法定期限内就 首席仲裁员人选达成共识或委 托本会主任指定,本会主任将 依法指定傅战松担任本案首席 仲裁员、孙凯担任本案仲裁员, 并定于2015年6月26日上午 9时开庭仲裁。本会地址:湖 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 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0层。 联系电话:0731-8489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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