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15日讯 省教育厅今日转发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我省职业教育今年将启动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
现代学徒制,即由企业和学校共同推进的一项育人模式,其教育对象既包括学生,也可以是企业员工。对他们而言,就学即就业,一部分时间在企业生产,一部分时间又在学校学习。因此,学生和员工都可以从企业领取相应的工资。
省教育厅表示,将根据不同生源特点,实行多种招生考试办法,为接受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的学徒提供机会。按双向选择原则,学徒、学校和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对年满16岁未达到18岁的学徒,须由学徒、监护人、学校和企业四方签订协议,明确各方权益及学徒在岗培养的具体岗位、教学内容、权益保障等。■记者 黄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