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和信息查询平台,堪称行贿者的“黑名单”。24日上午,最高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查询工作情况。数据显示,2012年至今年10月,有关部门和业主单位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2090家和个人2426人进行了处置。
“黑名单”
月查询量17.8万次
2006年1月1日,全国检察机关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正式受理社会查询。2011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组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中心,对这项工作实行统一管理。2012年2月16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全国联网开通,全国行贿犯罪档案联网查询平台正式运行。
最高检24日公布的数据显示,自2012年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实现全国联网以来至今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34万次,涉及单位579万家、个人791万人。最高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至11月,全国行贿犯罪档案月查询量在17.8万余次,均高于去年同期。
“在项目招投标环节有179万余次查询,所占比重超过九成。”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副厅长高云涛透露。
行贿主动出证
可从轻处罚
最高检职务犯罪预防厅厅长宋寒松介绍,有些中小企业、个人企业通过行贿揽生意揽业务,被司法机关查处以后改头换面,重新进行企业登记再继续做生意,以此规避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对于这个问题,检察机关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准确录入并根据组织机构代码进行查询,如果公司企业变更了名称或者法人代表,一般不能查到行贿犯罪记录,但是如果组织机构代码没有改变,还是能够查到的,我们要求查询部门做到行贿犯罪记录与组织机构代码一一对应。”宋寒松说。
“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与打击受贿犯罪并不矛盾,查办行贿犯罪不仅能够敦促行贿人检举揭发受贿,主动出证,而且往往能带出一批受贿人,促进受贿犯罪的查办工作。”宋寒松说,对于配合查办案件、符合法定条件的行贿人,检察机关将依法提出从轻、减轻和免除刑罚的建议,鼓励行贿人主动交代、揭发犯罪事实,协助调查,争取从宽处理。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