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把我们推上被告席,以前从没有过的事。”贵州省金沙县环保局局长秦蓁最近有点郁闷,该局因为行政不作为“怠于处罚”污染企业被检察院告上了法庭,成为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
金沙县检察院诉称,2013年9月,金沙县环保局通知佳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应缴纳噪音排污费121520元,但直至今年10月13日,该公司才缴纳了排污费,但已属逾期缴费。县环保局却不准备对企业行政处罚。金沙县检察院认为佳乐公司拖延支付排污费,已对国有财政资金造成损害,其行为应当受到处罚。
“由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这在全国尚属首例。”贵州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余敏告诉记者,目前,毕节市检察院已决定全面探索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工作。
我国现行及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中并没有关于“行政公益诉讼”的条文。但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以公益诉讼的方式跨区域直接起诉行政机关,牵涉面较大,探索压力不小。”余敏说,为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督促行政部门履职,检察机关总要迈出这一步。■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