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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1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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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骂“野兽”,孔庆东起诉主持人败诉
法院认为指其“靠骂人出名”不构成侮辱

    “到底是教授还是野兽?”南京广播电视台主持人吴晓平在《听我韶韶》栏目中,就涉及北京大学教授孔庆东的一起事件进行了上述评论,之后被孔庆东诉至法院,索赔20万元。记者17日获悉,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驳回孔庆东全部诉讼请求。

    据了解,孔庆东指控吴晓平侵权的语言为两处,一是“他今天之所以在全国有一些名气,完全是靠骂人骂出来的”,二是“所以老吴今天第一个耳朵想挂什么呢?教授还是野兽,到底是教授还是野兽?”

    孔庆东认为,该评论未经调查,且其中使用了侮辱性言语对其进行了贬损和攻击,因此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吴晓平及南京广播电视台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20万元。

    不过法院认为,吴晓平的评论依据的报道和案件所涉情况是真实的,评论的语句是有针对性的、有诚意的,并无相关证据证明吴晓平存在借机损害孔庆东名誉、进行人格侮辱的恶意。对于新闻评论而言,如果依据的事实是真实的,主观上不具有侮辱他人人格的恶意,即使在个别范畴内出现言辞激烈甚至稍有过激的语句,仍应予以理解与宽容,视为在正常的评论范畴之内。

    法院认为,孔庆东系北京大学教授,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近年来因骂人事件亦引发不少争议,甚至形成了公众关心的公共事件,应属社会公众人物之列。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应允许相关公众对公众人物的行为提出合理的质疑、指责甚至刺耳的批评,不能简单地认为仅是质疑和批评本身就构成侵犯公众人物的名誉权。孔庆东作为公众人物,较社会一般人在承受社会舆论方面有较高容忍义务,不能因新闻评论时的个别用语本身存在一定的贬义,就认定构成侮辱。■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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