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12日公布,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决定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
2005年1月,河北省广平县人王书金在河南被警方抓获,他供述曾强奸杀死多名妇女,其中包括一起“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而这起案件原本早已被石家庄警方侦破,“凶手”聂树斌已于1995年被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执行死刑。
王书金案的出现使聂树斌案重新受到高度关注,“一案两凶”曾引发舆论对聂树斌案司法公正性的质疑。如今,聂树斌案迈出历史性的一步,却仍有三大疑问待解。
疑问一:调查组成立
9年,为何难出结果?
2005年,王书金交代了与聂树斌案相似的罪行后,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 当年河北省成立了调查组,主要抓两项工作,一是核查聂树斌强奸杀人案,二是确认王书金的口供是否真实。
2013年9月27日,王书金案二审宣判,法院没有认定王书金是“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的凶手,相当于确认了王书金对此案的口供不真实。
但核查聂树斌案的结果为何迟迟没有公布?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13年初曾表示,聂树斌案仍在依法核查中,一些证据材料时间跨度大,对相关证人证言的核查比较复杂,核查工作虽已取得一定进展,但案件核查工作整体难度较大。
疑问二:王书金
为何供述“假罪行”?
法律专家认为,按照法院的判决,证明王书金供述了一桩假罪行。那么,他为什么要说谎呢?
据王书金的辩护律师朱爱民介绍,王书金在供述“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时,根本不知道聂树斌已被当做凶手处决。但在得知聂树斌案情况后,虽知道自己难逃一死,仍然想通过上诉来证明聂树斌的清白。
疑问三:聂树斌案
到底有没有瑕疵?
法律专家提出:疑罪从无适用于王书金,也应该适用于聂树斌。单就“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而言,王书金作案证据不足,那么聂树斌作案证据足吗?
朱爱民称他曾查阅聂树斌案部分卷宗,他看到的只是一些客观证据,如现场勘验笔录、尸检报告等,但这些客观证据存在瑕疵,比如尸检报告上本来应该有两名工作人员的签名,但聂案尸检报告上只有一名工作人员的签名,另一名工作人员是盖的印章。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