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监督主体倒置、监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北京市民政局负责人近日表示,今后要完善街道办事处监督评价职能,考虑邀请居民和社区单位为政府职能部门考评打分,作为干部晋升的重要依据。(12月7日《京华时报》)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有一个好设想,推出一个好制度,不是一件容易事;把设想付诸实践,让好制度取得好效果,其实更为不易。具体到“居民打分”中,起码需要正视两个问题。
一是比重问题。居民打分只是说说,不计入考评,肯定不行;如果计入考评了,占的比重过低,对考评结果起不到应有影响,那自然也不行。这就需要有关方面充分思考,征求多方意见,制定出一个合理的制度,不仅要让“居民打分”进入考评,而且要保证比重,产生实实在在的影响力。并且,让其对职能部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行为,产生倒逼效应。
二是公正问题。民意需要重视和采纳,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采纳民意却是一个“技术活”。具体到“居民打分”中,如果浮光掠影,则可能弄虚作假,最终流于形式;如果过于简单,也有可能了解不到最真实的民意,甚至会出现“投机者得利、老实人吃亏”的现象。这段时间,河北“小官巨腐”的典型——秦皇岛市北戴河供水总公司总经理马超群,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从新闻中看到,马超群嚣张跋扈,风评极差。作一个假设,如果马超群低调做人,平时又会得到怎样的社会评价?
虽然我们讲“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由于行政透明化不够,甚至有些方面有意遮挡、曲意引导,即便一些部门就在身边,居民也未必能对其真实工作说出一个子丑寅卯。这段时间,围绕大同原市长耿彦波出现了“挺”和“弹”的两种民意,就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由于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由于了解情况的维度不同,很多人其实是带着感情看人识事,不可避免存在着偏颇。这也提醒我们,如何确保“居民打分”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并不是一件容易事。
■毛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