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18日公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中央层面核准的投资项目数量将进一步减少40%。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秘书长李朴民18日说,经过去年、今年两次对目录的修订,中央层面核准的项目数量合计减少约76%。
这是我国在2013年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基础上,再一次作出的修订。《目录(2014年本)》共取消、下放38项核准权限,其中,取消核准改为备案15项、下放地方政府核准23项。
取消核准改为备案管理的15项包括了钢铁、有色、水泥、化肥、造船设施项目以及城市供水等城建项目等。
下放的核准事项方面,火电站、热电站、抽水蓄能电站、新建港区、通用机场、扩建军民合用机场、扩建一次炼油、铁矿开发、新建乙烯等项目,以及部分水电站、电网工程、飞机制造等项目核准权力下放至省级政府或者地方政府。
解读
哪些项目仍需中央核准
此次修订后,需上报中央层面核准的项目还有13项。其中,发改委核报国务院核准的事项有六项,包括一定规模的跨界、跨省河流上建设或涉及移民1万人及以上的水库项目或水电站项目,核电站项目,新建运输机场项目,新建中外合资轿车项目和特大型主题公园项目。发改委核准后报国务院备案的事项有七项:包括一定规模的跨境、跨省电网工程,跨境输油、输气干线管网,跨境独立公路、铁路桥梁、隧道项目等。
会否带来新产能过剩
发改委产业司副巡视员李忠娟说,目前国家遏制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的措施成效显现,倒逼过剩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初步形成,取消核准后将投资决策权下放企业,反而有利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