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央第二轮巡视反馈“收官”之际,中纪委机关报刊文指出,中央巡视组一进驻有些官员便开始“颤抖”,而巡视组一撤离便又开始重新“嘚瑟”。(11月5日澎湃新闻网)
巡视组来了,有地方官员就“颤抖”;而巡视组一撤,有些官员就重新开始“嘚瑟”。所以王岐山强调:“巡视过后再杀个回马枪!”王岐山的这声强调,凸显出敲山震虎之意:反腐败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巡视组一撤,为何有官员敢嘚瑟?很简单!一者,有些官员位高权重,权大无边,没有哪个部门或个人敢于监督。二者,一些地方存在“山头主义”和“圈子文化”。一些官员不仅官官相护,结为“死党”,而且还与富贵者“勾肩搭背”,将为官之地或行业打造成“铁打的自留地”。所以,巡视组不在跟前,他就敢于嘚瑟。
于是一个问题凸显了——有官员敢嘚瑟,总不能老麻烦巡视组来威慑他、查办他吧?!毕竟,巡视组不是常驻机构,而且还远在京城。
其实,这样的疑问和忧虑理应有些多余。因为监督官员行为,法律规定的主体有很多,如有各级地方人大、政协,有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监察部门,有各级检察院中的反贪部门,这些公权部门几乎是全覆盖的,没有死角。另外,还有社会各界与人民群众,以及健全的、各类法规和政策……也就是说,一位官员的所言所行,都是置身于人民汪洋大海之中,你清正廉洁,组织和群众就拥护你;你违法乱纪,组织和群众就会举报你,就应该有执法机关依法、依政策问责、惩办你。如果说,巡视组一撤,有官员就敢嘚瑟,人们不禁要问:地方各级公权部门的作用在哪?各种监督主体在哪?究其原因,恐怕只有一句话:在这些地方,权是大于法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中国迈入“依法治国”新纪元。借此机遇,各级基层公权部门应该信仰法律而不迷信权力,不管官员官大官小,只要违法乱纪,地方职能部门就应该依法惩办、问责。唯有如此,才能威慑官员不敢嘚瑟,并形成长久的震慑力,而不是单单指望巡视组。
■惠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