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2日,我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在湖南省衡南县三塘镇三元村“衡南县棉麻土产仓库”查获湘04-A1143号大中型拖拉机涉嫌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的烟叶2610公斤,现我局已对该批烟叶于2014年10月22日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先行登记保存单号:衡烟存通【2014】第11340号。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衡阳市烟草专卖局(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延安路8号,电话0734-8813931)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对上述卷烟进行处理。特此公告。
湖南省衡阳市烟草专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