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向社会公开了被视为新一轮财税改革“开头炮”的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具体方案。
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首要内容,应先行推进,并在今明两年取得决定性进展。《决定》详细列出了七项重点改革内容,涉及预算编制、执行、公开和监督等各方面。
“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成为预算改革的首要任务。《决定》要求明确现行政府预算体系中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预算四项预算的收支范围,强调“政府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并提出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
“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经济分类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决定》既强调扩大公开范围,又对细化公开内容提出具体要求,凸显国家打造“透明财政”的决心。
每年大量趴在账上“打呼噜”的沉睡资金影响了财政支出效益,如何强化国库资金管理、提高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效率,成为预算改革重点。
《决定》还明确,建立考核问责机制。把政府性债务作为一个硬指标纳入政绩考核。■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