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上午,记者从“贿赂案件的刑事辩护”论坛上了解到,为打击官员“礼尚往来”,正在研讨的刑法修正案(九)已写入收受礼金罪。
根据现行规定,官员单纯收受礼金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视情节轻重要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官员经常以“礼尚往来”为由为实际上的受贿行为辩护。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说,过去一直主张设立收受礼金罪。这次写入草案的收受礼金罪,规定国家公职人员,收受他人数额较大的礼金,无论是否利用职务之便,无论是否为他人谋利,都可能涉嫌收受礼金罪。“该罪不同于受贿罪,量刑比受贿罪轻。”■据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