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由国家工商总局起草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将于年内出台,进一步明确了七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欺诈消费者行为以及经营者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和相应的行政处罚。阿里巴巴、京东、1号店、当当网、凡客诚品、亚马逊、聚美优品等10家电商已向工商总局递交了整改报告。■据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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