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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本报连发系列报道,邀请长沙市民举报车窗抛物这一不文明行为。曲先生读报后开始留心,还真在河西拍到了一起驾驶员车窗抛烟头的视频,虽然行车记录仪的时间设置不到位,导致取证有点麻烦,但本报依然送上百元油卡,以示奖励。
本报8月11日讯 《车窗抛物难监控,请市民加盟抓拍》(详见本报8月7日A04版)见报后,引起市民极大关注。首个举报者通过本报联系了交警,由于视频拍摄原因,虽未拿到交警部门奖励的100元现金,但收到了本报奖励的100元油卡。
今日,长沙交警公布了辖区内各大队举报车窗抛物的联系电话与举报受理地点,接受视频举报。如果你拍到了车窗抛物交通违法,在向交警部门举报的同时,也可以将抓拍的照片或视频发送给本报,就有机会赢取360无线wifi、精美晴雨伞、柠檬杯等各种奖品。
市民拍下车窗抛物
8月7日下午,腾讯微博网友@曲云川私信本报微博@Hi都市报,称当天下午3点,他在开车行驶至桐梓坡路与麓谷大道路口等红灯时,看到一根烟头从前车车窗飞出,而他的行车记录仪也完整地记录了这一幕。曲先生希望通过本报对此类交通违法进行举报曝光。
三湘都市报记者随后联系上了曲先生,他拍摄的视频时长为8分21秒。在视频的6分20秒时,曲先生驾车前往桐梓坡路与麓谷大道路口等红灯,在他右边车道的一辆深灰色丰田小轿车车主向车窗外丢弃了一个烟头。随后,记者与曲先生相约在8日下午一同前往交警部门进行举报。
记录仪时间没调好
8月8日下午,记者陪同曲先生来到河西高新区交警大队。
在高新区交警大队办公楼二楼,曲先生向处罚窗口工作人员说明来意后,处罚窗口民警立刻将记者一行带到了中队长彭泽所在办公室。彭泽说,这是长沙接到的首例车窗抛物举报案,交警大队十分鼓励市民这种积极主动维护市容的行为。
“视频清晰,能够准确反映车主抛物事实,但视频的拍摄时间并不是8月7日。”彭泽与值班民警认真查看了曲先生拍摄的视频后,发现该视频的拍摄时间为2014年5月28日,不符合举报要求。曲先生解释,视频为行车记录仪所拍摄,他才买没多久,不会调时间,这才导致日期对不上。
本报送出百元油卡
此后,彭泽经过反复观看视频,通过视频中的路牌确认了事发路段以及涉事车辆车牌。 “我们会与上级部门协调,调取该路段监控确认。如查证属实,会尽快和举报人联系,通知举报人领取现金奖励。”
值班民警表示,监控视频也可能会出现由于拍摄角度导致无法准确反映车主抛物的情况,希望不要因为此事影响到举报人的热情。
虽然没有获得交警部门奖励,不过曲先生还是领到了本报奖励的100元油卡。
举报电话
为方便市民进行举报,长沙交警支队公布了辖区内车窗抛物的联系电话与举报受理地点。
单位 联系电话 证据提交方式
芙蓉大队 85580122 一楼108办公室
天心大队 85229338 大队交通违法处罚窗口
岳麓大队 82274137 大队交通违法处罚窗口
开福大队 84911178 大队交通违法处罚窗口
雨花大队 85011598 大队交通违法处罚窗口
高新大队 88908750 大队交通违法处罚窗口
环路大队 88164115 大队交通违法处罚窗口
他山之石
重罚车窗抛物
保护环卫工人
[北京]
车窗抛物罚50元
市民可微博举报
2013年,北京城管严查车窗抛物行为,违者将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市民可拍照后微博举报。根据统计,北京三环以外的环路,以及连接三环至五环的高速公路都是车窗抛物的“重灾区”。
[深圳]
车窗抛物罚500元
逾期将加处罚款
2014年,深圳城管严厉处罚乱扔垃圾等三种不文明行为,对从车辆上向外抛撒物品的行为,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以500元罚款。若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对仍然拒不履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武汉]
一律罚款200元
近半数拒交罚款
2014年,武汉城管与公安交管部门联手,对于查实的车窗抛物行为,按照《道交法》、《湖北省实施道交法办法》等规定,一律处以罚款200元。据了解,在强制追缴“车窗抛物”罚款过程中,近半数车主拒交罚款,武汉城管招数频出,除用网上曝光台、举牌上门等方式,还启动了司法程序。
[福州]
保护环卫工
罚50元扣2分
2012年8月开始,福州开展对不文明交通行为的专项整治。据调查发现,环卫工人被撞的交通事故中,超三成都是因为车窗抛物所致。警方随即表示,按照福建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针对驾驶员车窗抛物,罚款50元并扣2分。
■记者 陈昂
实习生 胡祎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