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房云云盗窃合肥副厅级官员巨额财产案,引发社会持续关注。与房云云一道被抓的“盗窃团伙”成员唐水燕向媒体爆料,她的哥哥唐燕平从未偷盗过,只是帮房云云间接保管偷来的600多张购物卡,却被合肥警方以盗窃罪跨省抓捕。记者就此事致电合肥警方,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这是个应该相信警察还是相信窃贼的问题”。
应该相信警察,还是相信窃贼?此话出自司法部门工作人员口中,大有失水准。这不是个两选一的题目,因为不存在“应该”相信哪一方的问题。从大道理上说,警察是正义的化身,窃贼则是坏人;然而在法治语系里,好人和坏人都享有相应的权利,话语权方面也是平等的。警察也好,检察官、法官也好,都有遵守法律,尊重嫌疑人或罪犯权利的义务,嫌疑人或罪犯拥有申辩的权利,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伦理。并且现实中,警方、检方违法审讯嫌疑人,法官枉法裁判导致冤假错案的情况并不少;而为了防止错案和违法执法,对司法机构的权力必须作必要的规制和制约,对嫌疑人或罪犯的权利,也应依法予以合理的保护。“相信警察”如果可以成为不容置疑先觉性定论,证据还有没有用?那么法院是不是可以本着“相信警察”的原则,直接判决就行了?
公正地说,对警察与窃贼,都不能无原则地轻信。就“女贼偷盗两官员”这一案件来说,窃贼一伙的说法是否可信,要拿证据说话。警方在这个问题上也是平等的,也要拿事实和证据对相关问题进行回应,且所有的解释必须合乎逻辑。
比如向常州方面移交嫌疑人,对盗窃两官员一案为何只字未提,以至于常州人民法院称不知房云云在合肥还有盗窃200多万的案底。再有,犯罪嫌疑人在两地犯案,应由被盗窃金额大的地方来管辖。而仅房云云所盗得的购物卡,就在几十万元以上,高于在常州盗窃的12.63万元,那么不管是警方,还是检方,都该清楚,该案不该移交异地。但还是移交了,为什么?面对质疑,合肥方面至今未作回应。这些问题都有损公信,这种情况下,拿“相信警察还是相信窃贼”这种儿童游戏式的理论给自己作绝对正义的标注,法理上、逻辑上都有问题。
唐燕平是否参与了盗窃,唐水燕之说当然是不可信的。相信最终法院会有公正结论。但这一案件在公众舆论层面的焦点,是被盗两厅官的清白,以及与之相关的一些问题。警方及相关方面如果不希望公众“相信窃贼”,应该及时回应各种疑点,而不是以“应该相信谁”的傲慢态度或天然正义面目漠视舆论质疑。更重要的问题是,司法部门应时刻秉持坚守法治思维,特别要避免“相信警察还是相信窃贼”这种很不法治的“外行”言论。如果连基本的法治逻辑都不讲,办案公信必受连累。■马涤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