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永球,身份证号码:432503198307148056 因你与贺长征、沈勇军共同租赁麓升国际酒店4F及5F部分面积装修后做为御天元足浴使用,从2013年04月01日起至2014年07月31日止,未交缴酒店的场地租金、水、电费、物业费等共计¥:1199184元。因与你无法联系上,特登报通知,请于2014年08月08日前,前往酒店办理费用清算,逾期酒店将收回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拆抵所欠的租金等费用,并将场地另行出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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