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接到举报称,山东省东平县斑鸠店镇中学一名初二女生被迫与三名吸毒男子发生性关系。
记者调查发现,在当地,上述社会青年诱骗初中女生已是公开的秘密。除上述初二女生外,还有3名女生称曾被迫与这些男子发生性关系。当地警方透露,犯罪嫌疑人承认发生性关系的女生,“从11岁到15岁的都有。”
据调查,这几名男子长期将车辆停在学校门口,通过QQ等聊天工具加女生为好友,通过送手机等方式骗取女生好感后发生性关系。
7日,山东省泰安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回应此事。2013年12月26日,泰安市东平县某镇康某、解某到公安机关报案称:焦某某(出生日期为1999年2月3日,系康某之女)、解某某(出生日期为2000年1月21日,系解某之女)于2013年12月23日晚结伴离开学校后,与家人、老师失去联系。经查,焦某某、解某某于12月23日21时许离开学校,与黄某峰、黄某武、郑某、卢某到东平县某宾馆住宿。2014年1月6日,焦某某在其家人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控告被黄某峰等人强奸。经调查,2013年12月23日晚,焦某某、解某某与黄某峰、黄某武、郑某、卢某在某宾馆住宿期间,黄某峰等人分别单独与焦某某先后发生性关系,卢某欲强行与解某某发生性关系未果。
■据新京报
说说
网友调侃:天一知道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之规定,卢某的行为已涉嫌强奸罪。但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黄某峰等人与焦某某发生性关系时存在强迫行为,且焦某某当时已满14周岁,所以不能认定黄某峰等人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结果出来后,不少网友调侃:你们这样子,李天一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