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6月30日讯 记者今天从湘江保护协调委员会获悉,湘江流域8个地级市在年底前将全面实施居民阶梯式水价制度,开展污水处理费和供水水质价格体系改革,实行供水水质优质优价。
根据此前出台的2014年工作要点,今年将实施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流域内各市、县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指标体系。启动省政府对各市政府关于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
严禁湘江长株潭河段库区内河道采砂,全面禁止非法采砂,取缔非法砂场,清除河道采砂尾堆,全面完成河道采砂专项整治验收,修订《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试行办法》。
加快推进湘江流域重点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研究设立生态补偿专项基金,建立地区间横向补偿制度,推行差别化生态补偿,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研究建立湿地生态补偿制度和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制度。
■记者 柳德新 通讯员 何大华 邓集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