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两名“联合国官员”突然到访湖南省岳阳监狱严管监区,手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要提走在押罪犯林某某,为其办理保外就医。当被监狱方质疑时,这两名“官员”竟掏出手机拨通所谓“中央某领导”电话,要求监狱立马放人。经审讯,两人交代自己是湘西自治州花垣县农民,为帮堂弟出狱便出此下策。(见本报5月20日A09版)
唬人的“联合国官员”,风牛马不相及的《环境保护法》,配以虚张声势的拙劣演技,从一开始就破绽百出……面对无知无识无技术含量的骗术,无须火眼金睛,警方袖手以待,只等表演者黔驴技穷,便坐收这差不多等于自投罗网的两位“大胆”农民——而两位的胆大,与行动脚本里表现出的智商之反差相映成趣,一经网络传播与媒体报道,瞬时在笑谈榜上快速攀爬,直至占据了头条。确实,笨拙的“捞人”设计,除了对“特权”的丰富想象力之外,别无可赞,只能一笑再笑。
但是,当注意力都被笑点吸引的时候,不知还有没有人注意到,这两位“联合国高官”的作案动机,其实还带着泪点。 据审讯交代,现年66岁的林某是为了帮在监堂弟林某某“保外就医”,经人介绍,请来“关系硬、路子广、能办事”的58岁老乡吴某某帮忙,而吴某某又从黑市上买来了假证件、假文件,这才出现了沦为笑谈的一场闹剧。至于供述是否属实,林某是同案犯,还是上当被骗的受害者,尚待进一步由警方与法律去认定。但林某提到的一个细节,却恐不宜久等。据他所言,之所以着急要将堂弟保出来,是因为林某某父母年事已高、身体多病——这个没有被否定的情节,其实道出这场闹剧的另一面真相:“联合国官员”是假的,在押犯家属的困窘状况却可能是真的。
当然,至于困窘到什么程度,没有更多信息。假设,除了林某某之外,66岁的林某,就是林某某年高多病的父母的唯一赡养者,那么林某某“营救”不成反自己身陷囹圄,即便咎由自取,但是否会因此导致林某某父母无人救扶,而造成另一出悲剧呢?2004年,成都吸毒女被抓,导致3岁女儿被活活饿死的“李思怡事件”,不知大家可否还有记忆?假如,林家的两位老人,因为林某与林某某的接连入狱,发生类似的惨剧,现在一味在笑的围观者又情何以堪? 或者,笔者的假设都过于悲观,但分一点于事无补的笑意给可能挽回的泪点,总不算多余。
即便事情不会都那样极端,但林某近乎不择手段要“捞”出堂弟的急切,还是折射出贫病犯人家属的普遍窘局:这些犯人,如果是家庭的“顶梁柱”,他们的入狱,则意味着家属失去了一片天——而这块不光彩的残缺,无法求助于人,再无来诸社会与国家层面的制度救济,他们的自我救赎则不是悲惨,就只能是荒诞了。
而对罪犯的惩罚,从法律的层面,也仅止于其身其罪。从国家与社会的高度去思考,更既是惩戒,也是救治。由此而言,如何帮助犯人家属摆脱生活困境,不仅有关犯人自身的改造,防止二次犯罪,也有关国家与社会愈合机体创口,是需要共同关注予以制度化解决的问题。
■本报评论员 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