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5日讯 “在我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即3月28日后),没有办理《再生育证》但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单独夫妇’,也要对其按夫妇上年度总收入的30%征收社会抚养费。”这是我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办法出台后作出的规定。记者今天从长沙市人口计生委了解到,考虑到我省的实际情况,已对于这一规定进行了调整:只要在6月30日前按规定书面申请补办《再生育证》,这部分“单独夫妇”就可以免交这30%的社会抚养费了。
【质疑】
办证有“真空期”,罚款不妥
5月15日,读者黄女士向记者反映,在其所在社区看到关于补办《再生育证》的通知,称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需在6月30日前按规定书面申请补办《再生育证》,否则将对其按夫妇上年度总收入的30%征收社会抚养费。“6月30日之后没有申请办理的就要征收社会抚养费,那这之前的是不是就可以免于处罚?”
黄女士表示,在此之前,针对“单独夫妇”,判定是否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时间节点是3月28日,也就是我省“单独两孩”政策正式实施的时间。但从3月28日至4月29日《湖南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办法》出台期间的一个月时间,符合条件的“单独两孩”事实上无法办理《再生育证》。“对于这部分人的处罚,确实存有不妥。”
【部门】
6月30日前补证,可免罚
记者随后从长沙市人口计生委了解到,针对这一问题,我省对政策进行了调整。
长沙市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处处长喻芳珍告诉记者,按照新的规定,我省“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没有办理《再生育证》已生育二孩的“单独夫妇”,只要在6月30日前按规定书面申请补办《再生育证》,就无需缴纳社会抚养费,逾期未书面申请补办的,则将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按照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办理《再生育证》的情形,对其按夫妇上年度总收入的30%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征收后再行补办生育证。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洪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