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现将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项目的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2)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污水处理厂;(3)建设单位:湖南鑫远水务有限公司;(4)建设时间:2014-2015年;(5)项目概况: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湘江、浏阳河的水质污染问题,保障长沙市人民用水安全,提高长沙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促进湘江流域的可持续发展,长沙市计委、建委、长沙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决定在长沙市开福区污水处理厂进行二期扩建工程,建设规模为30×104m3/d,投入运营后长沙市开福区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将由目前的20×104m3/d增加到30×104m3/d(注:其中长沙市开福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的管网系统与一期工程的管网系统彼此独立)。
二、项目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罗 联系电话:13873131565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环评机构名称:湖南大学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长 联系电话:18684781327
联系地址:湖南大学环境馆南314室 E-mail:zhangchang@hnu.edu.cn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建设项目概况和工程分析;建设区域现状调查;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评价;污染物治理措施技术经济评价;选址合理性分析;环境风险评价分析;总量控制;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本次公示采取报纸公示的形式,征求公众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14年4月10日至2014年4月20日);(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①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②认为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③项目施工期、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④希望以何方式减缓拟建工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音、振动等环境影响;⑤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还将举行第二次公众参与,采取发放调查问卷或举行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