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兴汝城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金城和苑”(兴汝·金城)小区,已严格按合同要求于2012年12月30日向购房业主交房。目前绝大部分业主已如约收房,但仍有部分业主至今未办理收房手续(具体没有收房的业主名单见后),因该部分业主以个人理由或因电话、地址不详,导致物业服务公司多次联系无果。为此,特刊登本公告告知:各位没有收房的业主已经构成违约,应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且请各位至今未收房的业主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30天内前来长沙金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办理收房手续。否则,由此所带来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各位业主自行承担。
没有收房且联系无果的业主名单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