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7日讯 公务员不会再“一岗终身制”。长沙市正在制订公务员跨部门转任交流方案,最快可以在年内推出。这是记者今天从长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的。大会确定了一批即将实施的民生措施。
公务员转任今年启动
为解决公务员一次分配、一岗终身制带来的种种弊端,长沙市正在制订公务员跨部门转任交流方案,最快可以在年内推出。
方案实施后,对在同一部门、同一职务层次工作时间较长及从事执法执纪、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重要岗位的公务员将实行跨部门转任交流,打破公务员“部门终身制”,通过这种双向选择,提高人岗适配度,激活长沙干部队伍的活力和效力。
此外,长沙市还将推行跨部门的竞争上岗,为更多有抱负的基层公务员搭建一个平台,并提供机遇。也为公务员队伍吸纳优秀人才扩大了渠道。
新大病保障机制将出台
今年长沙市将建立更全面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机制。根据目前的规划,今后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将由现有的不多的几种大病报销向根据医疗费用额度进行补偿转变。整合后的大病保险将采取根据医疗费用额度进行补偿的办法,对居民一个医疗年度发生的住院(含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并剔除按规定不予支付的部分后,个人累计负担超过一定额度的部分由大病保险给予补偿。此举意味着更多的患者得到医疗保障。
引入500名高端人才
今年,长沙市将实施史上最迫切的一次高端人才引入计划。重点在工程机械、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能源、移动互联网和文化创意六大领域,引进500名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和战略型人才。
为此,长沙市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的专项资金,凡是符合引入者,由市财政向用人单位拨付100万元,用于为引进人才提供安家费补助和事业启动资金,并享受个税返还等优惠政策,对来长沙创业者还可给予创业贷款贴息支持。凡入选“国家海外人才千人计划”、“国家外专千人计划”和“国家特支计划”以及“百千万人才工程”的人才,市政府除给予1∶1项目经费配套资助外,还将给予一定数额的奖励。
便民举措
社保缴费基数可上网申报
本次人社工作会议还确定,从今年开始,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自行登录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下载《2014年度缴费基数申报表》等资料,按相关网上操作办法完成申报手续。网上操作有困难的群体, 则可直接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此外,从今年下半年开始,长沙市还将探索建立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月申报制度。今后,所有完成网站注册的用人单位,将按照职工当月工资收入申报职工个人当月的缴费基数。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刘璋景
新政链接
“新工伤保险条例”4月施行
不买工伤保险
也按保险赔偿
3月27日,新修订的《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公布,将于4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办法》规定,工伤认定将实行案例指导制度,以有效提高工伤认定质量,减少工伤认定的行政争议。据悉,将工伤认定引入案例指导的办法,在全国可能算是首例。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李琪
新法亮点
扩大范围
和2004年颁布的《《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相比,新修订的《办法》扩大了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新规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均应当按规定参加工商保险。
不买险也按险赔偿
用人单位如果不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或者少缴纳保险,发生工伤事故或者职业病,用人单位依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办法》规定的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储备金比例有变
《办法》还适当提高了工伤保险储备金集中比例。在省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两级统筹下,统筹地区按照当年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总额的10%提取储备金,自留部分由原来的7%改为5%,向省上解由3%调整为5%。
工伤认定实行案例指导
根据新规规定,湖南省社保行政部门将选择工伤认定典型案例经省政府审查审定后发布,社保报行政部门处理相同的工伤认定事务,除法律依据和客观情况变化外,应当参照已经发布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