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宁市中院26日在其官微发布公告,定于3月31日8时30分公开审理刘汉、刘维等36人涉黑案。
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经依法指定管辖,由咸宁市人民检察院于2月20日向咸宁市中院提起公诉。该案涉案人员涉嫌多个严重犯罪,其中刘汉、刘维涉及15个犯罪罪名,情节恶劣、危害严重,是近年来国内公诉的特大涉黑犯罪集团。
去年4月,公安部指定此案由湖北侦办。办理该案的公安民警辗转四川、北京、广东等10余省市全力侦破此案,依法扣押、查封、冻结刘汉等人及汉龙集团及其关联公司名下的巨额资产,掌握了大量刘汉、刘维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犯罪和指使杀人等主要犯罪证据。
检方指控,1993年以来,被告人刘汉、刘维等36人无视国家法律,在四川广汉、绵阳、什邡等地及部分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此外,被告人还千方百计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寻求保护,巩固和扩张其社会影响力。
■据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