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至18日,习近平总书记一行赴兰考调研指导教育实践活动。新闻报道了总书记在兰考的所行所言,也记录了他的食宿情况,让我们受益匪浅,又感慨良多。
总书记在兰考每餐都是大锅饭菜,有“河南味儿”的烩面、胡辣汤、大烩菜等。18日午餐,两荤两素,菜谱是红焖羊肉、烧双菇、清炒西兰花、萝卜烧牛肉,外加一个粗粮排骨汤。临行前,他专门委托工作人员按照学院的用餐标准,交了2天共160元伙食费。他住在焦裕禄干部学院的普通学员宿舍里,房间未作任何改造和装修,不放鲜花,不摆水果,和其他宿舍并无二致。
总书记赞扬焦裕禄,号召全党学习焦裕禄,自己更是带头身体力行,做出了榜样。不过,我除了感动之外,还想到了另一个问题:如果我们的官员下基层视察、工作,都像总书记这样,住的是普通宿舍,吃的是学员伙食,而且自己吃饭按标准交钱,我们的各级政府还需要支出一笔公务招待费吗?我们的“三公”支出岂不是立即减少为“两公”?即使不能把公务招待全部取消,现在就把公务招待砍掉一半以上是完全可能的。
其实,按照我们的制度规定,也不应该存在公务招待费,起码不应该开支任何招待上级官员的费用。上级官员下基层视察,需要下面开支公务招待费吗?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出差人员只要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按标准入住宾馆可以报销住宿费;出差人员按照出差天数领取伙食补贴,然后自行用餐,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则应当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出差人员到达工作的城市,还可以按照每天80元包干使用市内交通费。如此一来,还需要接待的地方政府开支什么费用呢?
出差人员既然向所在单位报销了全部费用,按规定领取了补贴,为什么地方还要支出一大笔公务招待费?无非这么几种情况:一是,出差人员所有支出都由地方开支了,自己白吃白睡了,回家还要照拿补贴,属于重复支出;二是,出差人员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住宿,超标准吃喝,其无法回单位报销的部分由地方买单;三是,地方违反规定,超标准接待,组织大吃大喝,大批人员陪餐,超支的费用当然由地方政府自己买单。可见,地方的公务招待费就是违规的产物:不是上面的来客违规,就是地方政府自己违规。如果大家都守规矩,有了差旅费,接待费是可以取消的。
许多年来,地方政府制定的禁止公款吃喝的文件中基本都有一个规定叫“除接待上级来客和招商引资外”。现在看来,这个“除外”条款还能简化,完全可以只剩下“除接待招商引资外”。甚至有的地方早已“一刀切”,连招商引资也不准公款吃喝了,效果也蛮好,并没有因此而招不到商。如果这些精神得到落实,地方各级的公务招待费就完全没有必要存在了。
于此而言,总书记带了一个好头。■殷国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