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编办函[2012]132号文件
精神,湖南省鱼类原种场、湖南
中华鳖原种场、湖南省鳜鱼原种
场合并组建为湖南省水产原种场,
三场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
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
请债权人自2014年3月14日起
9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