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18日讯 合伙开办采石场起纠纷,村主任欠债不还。湘乡人魏新招夫妇前往讨债,魏妻被村主任的两个儿子蒋辉、蒋星开铲车、挖机残忍地砸死在车上(本报曾做报道)。
近日,湘潭市中院一审认为,蒋辉、蒋星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和妨害公务罪。两人均是主犯,且手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意性极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湘潭市中院一审分别判处蒋辉死刑,判处蒋星有期徒刑13年半。受害人魏新招认为,本案一审判决对蒋辉量刑正确,但对蒋星量刑明显畸轻。为此,魏新招已向湘潭市人民检察院书面申请,请求该院对被告人蒋星量刑畸轻的一审判决,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刘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