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华声黄页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A1版
头版

第A2版
华声黄页

第A3版
华声评论
 
标题导航
返回湖南在线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旧版数据
2014年01月07日 星期二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城区失业险提至1012元/月
长沙从本月起发放,按失业前缴纳保险年限计算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刘璋景

    本报1月6日讯    长沙市人社局今日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城区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928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012元,长沙县、宁乡县、浏阳市则由840元上调至916元。这是自2003年以来,长沙第11次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长沙市人社局失业保险处处长李新华介绍,此次上调的时间自2013年12月1日算起,12月的调整差额争取在本月底前补发完毕。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主要考虑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

    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符合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条件。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累计失业保险费满1年但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4个月;以后每增加1年缴费年限,增发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长沙市人社局表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被判刑收监执行或劳动教养的;无正当理由两次拒绝参加职业培训和两次不服从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刘璋景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 湖南日报报业集团 合作伙伴:方正爱读爱看网
copyright © 2008 VOC.COM.CN, Geo Info.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证 湘B2-20080017
   第A1版:头版
   第A2版:华声黄页
   第A3版:华声评论
   第A4版:华声政务
   第A5版:华声焦点
   第A6版:华声城市
   第A7版:华声城市
   第A8版:华声生活调查
   第A9版:华声影像
   第A10版:华声帮
   第A11版:华声Hi都市报
   第A12版:华声教育
   第A13版:华声中国
   第A14版:华声世界
   第A15版:华声快消
   第A16版:华声文体
   第A17版:辣妈周刊
   第A18版:辣妈周刊
   第A19版:辣妈周刊
   第A20版:辣妈周刊
   第A21版:辣妈周刊
   第A22版:辣妈周刊
   第A23版:辣妈周刊
   第A24版:辣妈周刊
   第B1版:华声财经
   第B2版:华声财讯
   第B3版:华声财经·关注
   第B4版:华声财经·操盘
   第B5版:华声财经·收藏
   第B6版:华声财经·理财
   第B7版:华声财经·商业
   第B8版:移动周刊
湖南14市州明日天气
农民工春晚邀您观看
滑雪前做好防护措施
城区失业险提至1012元/月
“乐园”
长沙疾控中心不接种了
今后打预防针去社区医院
长沙增直飞丽江航班
乱丢车窗垃圾罚百元
长常高速部分路段
施工管制
东南二环
本周管制方案出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