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要求党员干部带头节俭办丧事,去世后一般不开追悼会;带头火葬、生态安葬,禁超标建墓立碑,鼓励党员干部去世后捐献器官。
推行殡葬改革,提倡火葬、生态安葬,树立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是从新中国成立起就由老一辈党和国家领导人积极倡导的一项长期的政策指向。殡葬改革以来,一定程度上节约了耕地与自然资源,保护了生态环境,对解决人口增长与资源环境方面的矛盾起到了正面的促进作用,也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方向相契合。
但是,传统的殡葬旧俗形成数千年,要想在短时期内移风易俗,显然也不太可能。去年河南周口部分地区发生强行平坟事件,特别是对一定级别的领导干部区别对待,引发当地民众与民意的强烈反弹,就是一个应该加以深刻反思的例子。殡葬改革将是一场长期、艰难甚至会出现反复的改革过程,对于一般民众,需要更多引导、耐心和以德服人;但对于党员干部,无论是出于对党的坚定政治信仰,还是出于对国家政策的坚决执行,都理所当然地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借用《论语》中的话来说:“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在殡葬改革的事情上,党员干部带了头,在人民群众面前宣传与推行相关政策才会更有底气和说服力,正所谓“己身正,不令而行”。
然而,诚如这份《意见》中指出的那样,“近年来,一些丧葬陋习死灰复燃,封建迷信活动重新活跃,……少数党员、干部甚至个别领导干部利用丧事活动借机敛财,热衷风水迷信,修建大墓豪华墓……”不信苍生信鬼神,党员干部乃至领导在丧葬问题上的迷失,不仅是利用权力搞腐败、搞特殊化,也折射出这些人在职业道德、政治觉悟以及生命价值上的堕落。当此之际,中央发出文件,再次强调“党员干部带头”,除了对殡葬改革事业本身具有推动作用之外,“正风纪、树形象、为民众”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相对于殡葬改革而言,我国的器官捐献事业更亟需推进。数据显示,我国每百万人器官捐献率仅0.03,据卫生部统计,在我国,每年有150万人因末期器官功能衰竭需要移植,可只有约1万人能够完成器官移植,器官需求数量与供给数量的比例是150∶1;而世界卫生组织所统计的全球平均数是20—30∶1,美国是5∶1,英国是3∶1。造成如此落后的局面,固然还受其他因素影响,但传统观念的束缚无疑是比较重要的一个原因。对此,代表先进文化方向的党员干部理应比一般民众更有紧迫感和责任感。
党员干部在殡葬改革与捐献器官上要想真正起到先锋带头作用,首先要树立以民生需求为中心的政绩观,其次要建立以服务民众为荣的道德观,再就是要更新拘泥于肉体形式完整为皈依的生命观——捐献器官,成全了他人,也在某种程度上延续了自己的生命,何乐不为呢?
■本报评论员 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