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姚宏文10日说,用药要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这是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合理用药十大核心信息之一。
日益攀升的人均输液量,已经构成了一个族群的身体健康隐患。用什么药,适合肌注还是必须输液等,不再是一个简单的行医问题,而是一个关乎卫生监管部门如何管理普通医生行医的规范性话题。
当然,从广泛的医学角度而言,给病人打针吃药,其主治医生理应享有高度的自由裁量权。但就现实而言,关于医院该如何治疗患者,却难以洗清利益纠葛的阴影。毕竟,医院多数已经启动市场化改革,医院的收入来源,其中的一个“大头”,便来源于患者的用药以及输液。
而这对于患者而言,显然不是福音。可是,就日常经验而言,患者们除了相信医生,又能依靠什么监督医生?即便一般的患者,掌握了一定的医学常识,但在生病的焦虑下,这些人中又有多少人能够安然地审视治疗方案的对与错?以此而论,给予日常行医以必要的用药指导细则,恰是从宏观层面对医生的用药裁量权进行必要的规范。
10条用药细则,其覆盖范围涵盖基本行医领域。可以说,是指导性比较强的一项细则。但问题的关键是,当下的医患格局仍没有大的变化,医药之间仍存在错综复杂的经济利益链条。面对这样的特殊背景,以常识为出发点的细则如何转变为具体而现实的约束力,显然不能仅寄希望于细则的颁行。毕竟,这种以细则形式颁发的用药准则,只是一种治标性的遏制对策。如何根本性地扭转医药领域的不当用药,需要卫生监管部门关乎细则落实情况的相关配套制度跟进,更需要一种“顶层设计”的理念,将其纳入整体的医改框架。
■杨兴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