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28日在深圳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要求从明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全面公布。最高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这将有助于满足公众对司法的知情权,接受公众对司法的监督。
“裁判文书上网可以规范和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抵制各种不当的干预。”最高法院司改办主任贺小荣说,一个案子怎么判决,当事人的诉请是什么、证据是什么、法官如何来认定等等都应当呈现出来。裁量权公开了,就可以接受全社会的监督,使得不当干预没有入手途径。
在要求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全面公布的同时,规定设置了4种不在互联网公布的情形: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并对“其他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裁判文书的审定程序进行了严格规定。■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