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北京市300万老年人口不论户籍,在乘坐公共交通或逛公园等公共场所、或参加一些社会活动时,如发生跌倒、摔伤等意外伤害,均可获得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最高可获20万元。昨天,北京市民政局宣布,北京约7万低保、“三无”、失独等老人,其保费将由政府买单,其他老年人可自主投保,保费一年仅15元。(11月28日《京华时报》)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老人跌倒扶还是不扶,这本不该有第二个选项。但是现在,受一些负面事件的影响,它越来越成为一个令人纠结的社会问题——扶了老人怕被讹诈;不扶老人,内心备受道德煎熬。
令人兴奋的是,这样的纠结或将随着“老人跌倒险”的推开而终结,至少在北京,扶起跌倒老人反而被遏制的尴尬将不复存在。“老人跌倒险”化解了好人好事的风险,是一个带有善意的新险种。另外,北京在推出“老人跌倒险”的同时,又勇于担当,为约7万低保、“三无”、失独等老人的保费将由政府买单,更为“老人跌倒险”锦上添花。但是,在笔者看来,这个险种也有不足。
首先,如何遏制骗保?各个险种都存在骗保,而“老人跌倒险”更容易被钻空子。比如说一个老人在家里摔倒了,这样的情景不能享受保险公司的赔付,若老人强忍着疼痛,从家走到公共场所,保险公司该如何甄别?我们不能说现在的老人都变坏了,但是有些老人还是不能不防。
其次,这样的保险仅限于北京户籍和常住人口,但是,北京是中国的首都,人口流动频繁,那些到北京游玩的外地老人也很多。一旦他们摔倒了,又会怎么样?可以设想一下:周围的人会问你是北京人吗?假如是,则救;不是,则弃之不管。若真如此,善意的“老人跌倒险”岂不变相成了一种笑料?
“老人跌倒险”该赞,但仍有不足。我们期待着政府和保险公司能加以完善,让“老人跌倒险”走得更远。■黄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