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河北保定安国“向每户收取100元空气污染费”一事,当地政府回应,此次收费收取的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和城市污水处理费。“两费”由市综合执法局单独征收,没有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征收,不存在与居民取暖费捆绑征收现象。
网络时代,如果是谣言,传播得快,紧跟着的辟谣也会同样的快,有人称这种现象为网络的自净机制,所以大可不必对谣言过于忧虑。但是,这得有个前提,那就是辟谣的内容一定要比谣言更加可信,用真实击碎谣言中的每一处不实,才能让谣言不攻自破,否则辟谣就不算成功,谣言就还会继续流传。
回到收取“空气污染费”事件本身。之所以变得众所周知,首先是因为河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的河北新闻网记者进行了采访报道,继而被更为权威的人民日报官方微博转发。报道言之凿凿:“安国市政府办一名工作人员则回应称,今年确实开始收取空气污染费,类似于垃圾处理费,不论住宅面积大小每户100元。”
尽管很快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又发布了人民日报记者辟谣此报道为误传的新闻,但对于究竟有无官方工作人员回应,则没有解释。目前河北新闻网上已经找不到了原报道,读者虽然只能默认这是条不严谨的新闻,甚或就是假新闻,可也无法尽释疑虑。
或者应该庆幸乃至必须相信没有收取“空气污染费”这样的荒唐事,否则,收上了瘾,再为各地所效仿,财政收入饥渴的那些地方和部门岂不是要希望空气污染来得更猛烈些吧?这让被雾霾困窘着的芸芸众生情何以堪?但是,当地政府的回应,又承认收费了。虽然没有名曰“空气污染费”,可这费那费,收费总是事实。
当地政府办称此次收费是依据《河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收费管理办法》收取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和城市污水处理费。如此说来,收费也算师出有名。据查,这两个办法都是出台于2008年6月,于该年7月1日开始实施,落实到具体地市时间上又有差异,但都不算新政策。根据前一个《办法》,保定市2012年8月开始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是常住人口每户每月3元,安国为保定市下属县级市,不该高于这个标准,这样算下来一年也顶多只能收取36元。而根据后一个《办法》,城市污水处理费是按量收取,而不是按次收取。两个《办法》都规定不能重复征收费用,所以,当地政府回应此次收取的“两费”真的是按照这两个办法操作的么?也存疑。
也许当地政府会有进一步的解释能够解开所有疑惑,但是网友爆料将两项常规收费“误传”为“空气污染费”并为权威媒体一时信以为真,这事情本身就值得反思。某些地方政府收费的随意性、财税政策的不透明乃至民众的不满情绪都有着真实的基础,才让谣言插上了隐形的翅膀。
而之前,保定市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应急演练,也曾引发网民的误会,更考验出政府公信力的薄弱。由此而言,“空气污染费”事件即便会因为及时辟谣烟消云散,笼罩在官民之间的信任雾霾也难以玉宇澄清,谣言则会继续盘桓其间,以假乱真。
■本报评论员 赵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