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大法律援助中心、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陈平凡团队、湖南中盈律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开展“理财维权律师帮”活动,为参与投资理财、民间借贷的市民免费提供法律维权服务。本周已接到法律咨询12起,其中市民最关注的问题为:民间借贷适用多长诉讼时效规定?
在民间借贷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亲朋好友之间的“感情借贷”,当事人很容易忽视诉讼时效规定,导致丧失司法保护权利,成为恶意借款人逃避债务的工具。
对此,中盈律邦首席法律顾问、著名律师陈平凡指出,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如果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如果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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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吴静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刘永涛